酒吧

爱情故事
发表于 2022-05-05 22:14

  角落

  阿十在c市最繁华的地段经营着一间小酒吧,店面很老旧,跟周围林丽着高楼大厦的环境显得很格格不入。慵懒的趴在柜台上,外面下着大雨,阿十打了个哈欠,店里一个月最多也只有两三个顾客。今天照例跟往常一样冷冷清清。天快黑了,阿十没打算跟往常一样关门。他在等,他知道会有疲惫的人需要一个避雨的地方。 哒哒哒,挂在墙上的旧时钟在艰难的走着。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了,没有一丁点将息的节奏。湿气从敞开的窗户里飘进来,熏了阿十一脸。他一无所觉,依然懒散的趴在柜台上望着门口,仿佛他知道下一刻就会有人走进来。

  没人知道阿十的小店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也没人知道只有一层楼的小店为何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段占那么大的地基,就像也没人知道阿十为什么叫阿十。阿十经常会慵懒的趴在柜台上,整个人显得懒懒散散。可若仔细看,你就会发现阿十的双眼中透着一股沧桑感,仿佛能包容一切。阿十有着很丰富的经历,使得他的思维很敏锐。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生活在同样的城市里,但却比大多数人更了解它。他见过它光鲜亮丽的一面,也了解它麻木艰难的角落。在这个城市里,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而有些故事中的人,会来到阿十老旧的小酒馆,这时候,属于阿十和他们的故事就开始了。

  划拉的一声传来,门帘被拉开,进来一个年轻男子,一双眼睛非常明亮,即使在黯淡灯光下依然很有穿透力。他长相不错,留着精练的背背头,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色西服,可面容上依然有难掩的疲惫。“欢迎光临,需要点什么。”阿十瞳孔微微收缩,慢慢将腰挺直,仿佛一个很和善的酒保。“你好,麻烦给我一杯啤酒。”年轻男子坐在柜台前,看了阿十一眼,漏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如果还能对遇到的陌生人抱以微笑,这样的人很不错。果然没白等,阿十心里这么想着,慢慢的心思也活跃起来。“外面雨挺大的,还是来杯清酒暖暖身吧,这杯免费。”说着阿十递过去一杯清酒。年轻的男子错愕的接过去,珉了一口,被烫的微微皱了皱眉。

  如水流倾泻一样的大雨还在不停的落着,雨滴砸落在地上的杂乱声响混合着阵阵的雷声灌入耳中。阿十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外面雨挺大的,要不今晚就在这里住一晚吧,我叫阿十,即是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家店唯一的员工。”阿十笑着,顺便点燃了店里的炉火。“要入冬了,这天也是越来越冷了。”年轻人看着阿十,显得有些疑惑,显然店里的摆设让他觉得有些不合常理。阿十好像看出年轻人的想法,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我不喜欢太华丽的东西,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华丽的东西太多了。”说完,阿十一口闷下了整杯酒。“老板,你这里还可以住宿吗?”这时年轻人显得有些落寞。阿十看向年轻人,当然,不过我这里的房费有些特殊。”“啊?”“我不要钱,我喜欢听故事,真实的故事,如果故事够好,想住多久都可以。”阿十说着,语气始终很和善,却多了一股不羁的味道,又透着一股悲伤感。

  空气仿佛突然凝滞了几分钟,店里没有一丁点声响。大雨还在继续,无数颗豆大的雨滴砸落在地上瞬间四分五裂。道路上,大街上,汽车鸣笛声以及无数摇摇晃晃的男女发出的笑声、骂声和雨滴砸落声夹杂在一起让整个城市变得异常嘈杂。滂沱的大雨依旧没有让这座城市的人们停下他们的狂欢。阿十看着年轻人,年轻人双手握住酒杯。“老板,我叫周南,今年27岁,出生于南方一座美丽的小城,你可以叫我阿南。你应当是个很好的人,我就跟你说说我的故事。”

  ………

  世界上不乏破镜重圆的恋人,可惜重圆的破镜总会留下属于它的疤痕,再怎么高明的工匠都无法磨灭。可是人会选择当镜子彻底碎裂之后,将碎片拾起,彻底碾碎成灰,然后重新打造一面新的镜子。然后从山重水复到柳暗花明。

  在周南26岁这年,他对生活的激情及热情被突如其来的浇免。在他27岁这年的年底,他那颗总在奔走忙碌的疲惫的心告诉他他累了。而到了他27岁这年年尾,他遇到了一个叫阿十的人。周南以前最怕的就是曾经拥有,曾经是很悲哀的一个词。看似豪迈不羁却难以掩饰它的凉薄。但当它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发现他可以很平静的对待它。毕竟,曾经拥有不等于彻底失去,或许有时为了拥抱更好的明天,我们会自己选择曾经拥有。

  2007年,周南考上了 C市最好的大学。2011年,周南大学毕业。出身于一个小城的周南面临着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会面临的选择,回家还是留下。周南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留下。因为她想留下。她叫梦蝶,是周南的交往了十一年的女朋友。梦蝶很喜欢养仙人掌,她曾对周南说过:仙人掌象征着坚强刚毅以及一旦走近就不会放手的爱。就像每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人。毕业后周南进入了一个房地产公司,周南还算是个相当出色的人,却也只能从底层一步步的做起。梦蝶也进入了一家很不错的企业上班,不到一年的时间,梦蝶凭借自己的能力与出色的外在气质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她开始频繁出差。

  周南站在阳台上给梦蝶养的仙人掌浇水,而梦蝶出差已经九天了,九是是一位数的极限,慢慢的它变成了两位数,梦蝶还没回来。周南一个人的时候懒的做饭,所以当他提起一口袋泡面的时候,隔壁的阿姨总会说“小周,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周南走到浴室镜子前刮着胡子,其实他并不喜欢把胡子刮的很干净。浴室的灯光是淡蓝色的,原本的灯光是昏黄色的。可梦蝶说昏黄色太过萎靡,周南就重新换了一遍,索性连浴室门都换成了蓝色。

  八月,C市的天气越来越热,周南站在阳台上,炙热的风从远处吹来,整个C市升腾着一股令人浮躁的热气。周南还记得,当初刚毕业时,他和梦蝶挤在一间地下室,每到夏天,这个狭小的空间就变得无比闷热,与冬天的阴冷形成很鲜明的对比。那时梦蝶总是会拉着他走出地下室跑到周围相对较高的地方,等深夜的时候再回去。恍惚之间,周南有股物是人的感觉。你好,我叫徐十,我想给……家中的旧收音机正在播放一个晚间电台,里面传来一个男声。以前在地下室没有电视,只有一个老旧的收音机,梦蝶最喜欢听的就是这个电台,后来搬出地下室的时候,梦蝶带上了这个旧收音机。每当梦蝶出差时,周南有时就会在晚上用这个旧收音机收听这个电台。你好,我叫周南,我想给我女朋友留言,她叫梦蝶,我很想她,她什么时候回来。”周南拿出手机也留了个言,但他知道,梦蝶已经很少听这个电台了。

  周南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冰箱是空的。他转身穿好衣服下楼买了一口袋泡面,回来时看见隔壁大妈。大妈看了看那一口袋泡面:你女朋友还没回来啊,天天吃泡面怎么好,来来来,去大妈家吃饭。“没有,她几天前回来了,又走了,这几天公司事有些多,我下楼买包烟,顺便买一些泡面备着。”周南笑着晃了晃手里的那包烟,走进电梯。大妈转身:“小周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而且也有一个多月没看到他女朋友了啊,奇怪。”是啊,奇怪,周南以前从来不抽烟,梦蝶也有一个多月没回来了!

  倒春寒冷吗?其实一点都不算冷。走过冬天的人没理由在春天被冻感冒,除非刚触到温暖又被冷了几分。

  那天梦蝶给周南打来一个电话,周南自己从来不给梦蝶打电话,梦蝶说那会让她想回来,不能安心工作。梦蝶在电话中说她这次出差谈的业务谈的很成功,公司让她负责之后的项目,她可能要那里待一段时间。这时已经是九月份,夏天紧紧的抓住2015年属于它的最后一个月,天气越发的燥热。而周南心里,却忽然之间凉了不少。周南还没来得及叮嘱她好好休息,好好吃饭,好好照顾自己。梦蝶就说还有工作就把电话关了,他也没来得及告诉她,他想她。周南忽然觉得他和梦蝶之间仿佛不知不觉中少了什么东西,又好像是多了什么东西。

  五个月后,梦蝶回来了,那时已经是2016年的初春季节了。初春的街道似乎有些冷清,道路两旁的数已经开始长出了新芽,天气也开始慢慢转暖。那天周南下班回家,打开门,看见了梦蝶的鞋子。周南鞋都没换就跑到阳台,以前梦蝶回来时她总是会先回阳台看那盆仙人掌。梦蝶穿着一件碎花裙,随意的摆弄着那盆仙人掌。周南:小蝶,你回来了,我一直好好的照顾那盆仙人掌,马上就到了花开的季节了,它今年一定可以开出很美丽的花。梦蝶转过头,看着周南:阿南,我们分手吧!周南走过去跟梦蝶并排站着,“为什么。”十一年了阿南,高中时你为了跟我一起来C市,拼命学习,可最终你还是跟不上我的步伐。你对于我而言就像这个家一样,会在需要的时候给我寄托感和安全感,可那并不是爱情。周南还想说什么,可他转过头去,梦蝶脸颊上有几滴泪划落。“好的,我们分手吧。”他没有告诉梦蝶,他其实已经追上了她。因为她或许已经强大到不需要别人给她寄托和安全感了,她不再需要他了。

  周南忽然想起梦蝶不在的那一段日子,他总去的一家酒吧。在那里五块钱就可以点一首民谣。那里男歌手唱的民谣很好,也很受欢迎,可他最喜欢里面的一个女歌手唱的。“我想让你懂,我的固执,很多人来了又走,都不足挂齿。”不同于于男歌手,女歌手的浅唱低吟总是能拨动他的心弦。那天,梦蝶匆匆走了,去哪里,周南没问,她也没说。自那以后,周南再也没去过那间酒吧。

  转眼间就过去了一年,那天,天上下着大雨,周南开着车,在路边他看到了一间小酒吧。周南停下车走了进去。老板叫阿十,是个很热情的人,酒吧墙上挂着一把吉他……

  第二天,周南走出酒吧。下了一晚上的大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C市的天空被这场大雨洗的非常的清澈。周南看了看天空,又转身看着小酒馆,“老板,谢谢你,你能告诉我你的全名吗。”“我叫徐十,我以前是个流浪歌手,你想听我的故事,下次再来,我讲给你听。”“好”周南觉得,自从梦蝶走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这个城市的美好。

  转眼又过去了一年,现在是2018年的六月份了。两年了,周南依然还住在以前他和梦蝶住的那个房子。他在想,或许有一天梦蝶觉得累了,她还能找到一个能给她安全感的地方。周南打开房门,他门口放着一双高跟鞋,周南忽然觉得很害怕,又很高兴。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阳台,每走一步,他都能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记得,梦蝶走的时候他偷偷的塞了一把钥匙到她的包中。阳台上,站着一个熟悉的背影,随手摆弄着那盆开了花的仙人掌。

  周南走过去跟她并排站着。“你好,我叫周南,一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合开了一间酒吧,目前是那间酒吧的老板。白天在一家公司上班,晚上偶尔当一下酒吧歌手。”“我叫梦蝶,两个月前辞职了,因为我忘不了一个我以为我不喜欢了的人,目前无业。你的酒吧还招员工吗?”梦蝶转过头,她笑起来还是那么清丽动人。就像十三年前的那个暑假,一个男孩拿着两杯西瓜冰,看着对面的女孩,红着脸对她说: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兜兜转转,他还在这里,她也一直没离开过……

  徐十

  我们都是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孤独的人,我们每天都努力的向前走着,直到遇见一个让我们不孤独的人。在这之前,哪怕你哭的撕心裂肺,却没人会问你怎么了。但万物总归有影就有光,当我们觉得走不下去的时候,总会有个地方能找到支撑我们走下去的勇气。很多人都羡慕着那些肆意流浪的人,却不知这些人有多希望能有个可以停留的港湾。我叫徐十,你也可以叫我阿十,我以前是个流浪歌手。现在我是一家小酒馆的老板和唯一的员工。

  我并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但我一定是一个会聊天的人。我曾为了追随自己的内心,背着一把吉他去肆意流浪,看见了许多人,遇见了许多事。在某一个下午,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做点什么,以纪念那些经过我生命的人,那些此生只能见一面的人。所以我开了一间小酒馆,酒馆上挂着我流浪时背的吉他。我喜欢南方,我也到过南方,但我也爱北方,所以我在c市,那个处于南北交界处的c市。所有求之不得的东西,我都舍不得一下子用完,没去的地方留着,没见的人等着。人那么多,故事那么多,只要值得,就应该被铭记。我喜欢听故事,听了你的故事,如果觉得你是个好人,我会为你弹唱一首歌。我喜欢喝酒,但只跟对的人喝,我有许多故事,如果你愿意,在某一个夜晚,我请你喝一杯酒,你听听我的故事。

  叫阿十的人

  遇见阿瑶跟八哥是六年前了,那时阿十21岁。21岁的人已经不算小了。可在流浪这条路上,他只算个婴儿。刚踏上流浪歌手这条路时他才发现,当他背着吉他来到了d城,这个充满着诗意的古城。那时的他一个人站在古城的中心环视一圈,竟不知该朝哪里走。就像一个迷了路的小孩,开始有些不知所措。被父母供养了二十一年,突然想离开父母营造的温室,走出去才发现对外面的世界是那么的陌生。那时是冬天,整座d城寒风凛冽。快天黑时,阿十漫无目的的走进一家酒吧,随便坐在一个位置上随便点了一杯茶。d城被称为流浪歌手和吟游诗人的天堂。许多流浪的人一年的冬天总会汇聚在d城,许多向往着肆意流浪的生活却不得不向生活妥协的人也会来d城朝圣。d城的酒吧并没有驻唱歌手,可d城的酒吧唱台上也从来不缺唱歌的人。

  阿十独自一人坐在位子上四处观察着酒吧里的人。台上有个女歌手正唱着一首歌,歌词很美。女歌手唱完歌后整座酒吧的人都给他鼓掌。天黑了,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你好,我们可以坐这里吗。”阿十抬头看,那是一男一女。男的长相普通,有些壮,女的长相秀丽,虽素面朝天却依然美丽动人。说话的是女的。阿十点了点头,说了声可以。若灯光再亮一些,就会发现阿十在微微颤抖。那双前一分钟还显得很黯淡的双眼,也迅速变得很明亮,随后又朦上了一层雾气。打招呼的两人,女的叫丁瑶,二十三岁,男的叫八哥,本名叫杨八斤,据说是因为出生时体重达八斤,二十五岁。他们都是无目的的向往着远方的流浪歌手,而阿十跟他们不同,阿十走上这条路,只是为了一个人。

  八哥出生于普通的农村家庭,初中毕业就因为成绩太难看而出来打工,两年后背着一把吉他当了个酒吧驻唱。一年后,在老板的百般挽留下,八哥依然还是背着把吉他踏入了流浪歌手的阵营,那年八哥十九岁。阿十曾问过八哥为什么,八哥说在酒吧他是为满足客人的需要唱歌,而他想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唱。而丁瑶则与八哥相反,毕业于首都顶级大学,家中富的流油。很多人都认为她的一生应该是白富美这三个字的最佳诠释。可她却在毕业那天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一封只有两行字的信寄回了家,然后一个人消失了。在以后每隔两个月,她的父母就会收到一封信,附带几张在不同的地方拍的照片。在往后的三年,阿十跟着他们走了许多的地方,遇见了许多的人,发生了许多的故事。后来,当阿十再想起这段时光,再想起丁瑶和八哥。阿十觉得他应该开一间酒吧,听一些故事,或许故事中会有丁瑶,又或许有一天,丁瑶会路过这里,并来到这间小酒吧,讲一讲她的故事。

  时间到了2012年的最后一天。事实证明玛雅人不是上帝,他们的预言并没有实现。但对很多人来说,这是放纵自己的绝佳借口。这年的12月21日,d城的每一个酒吧夜场几乎都挤满了疯狂的男男女女。阿十一个人坐在酒吧台下喝酒,显得有些落寞。踏上这条路已有了四年,在民谣歌手的圈子也算是小有名气,可他越来越觉得不想在走下去了。当初决定背着吉他出来时,觉得哪怕遇不上她,前方等待他的也将是她所向往的诗和远方,可当踏入这里,才发现是那么的无奈和心酸。可他还不想走,他还有理由留下,就像当初他有理由出来。在每个冬天,阿十都会在d城度过。第二年,阿十还在d城找了个驻唱歌手的工作。地方就在一年前遇到八哥和丁瑶的那家酒吧。每一年的年末,阿十都会和丁瑶和八哥一起在酒吧度过。每当到了晚上十二点,丁瑶就会拉着他和八哥跑到酒吧楼顶看烟火。各种类型的烟火在天空中绽放,整座古城被照亮的如同白昼。

  今年丁瑶和八哥不在,只有阿十一人,在末日预言的前一个星期,d城连续放了七天的烟火。丁瑶依然总是拉着八哥和阿十去楼顶看天上的烟火。八哥说不管世界末日是否会到来,我们都应该去做一件最想做的事,去一个最想去的地方。八哥说他最想去西藏。听说朝圣者走进西藏,带着尘世的烦扰,而当从这里走出,就像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洗礼,轻松而淡然。阿十听后忍不住一笑,认识四年竟不知道八哥还信佛。丁瑶说她没什么最想去的地方,八哥想去,它就陪八哥一起去。天上的烟火已经渐渐停息,没有了绚丽的烟火,黑夜也渐渐恢复了它本来的样子,没人看到当听到丁瑶的话后阿十的神情忽然之间落寞了不少。

  “我们,是如此的脆弱,我们,一路走走停停……”铃声响起,阿十从恍惚之中回过神来。拿出手机,走到外面,“喂,妈,嗯,我挺好的,有工作有朋友,你和爸身体好吗?妈,我再考虑下,嗯好,我先挂了。”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阿十挂了电话,一个人径直走上楼顶。d城的冬天很冷,天上还飘着雪花,阿十将大衣裹的更紧了。或许明天早上起来,整个d城都会铺上一层白雪。看着d城万千灯光,四年了,阿十忽然觉得这四年就像一场大梦。梦醒了,他还是那个打算一辈子活在父母庇护之下每天朝九晚五的男生。

  万千烟火开始升空,璀璨夺目。阿十忽然才意识到已经到了午夜十二点。维持了一分钟的烟火让整片天空变得异常绚丽。阿十觉得,或许他已经可以离开这座古城了。还需要留下的理由还在,却也成了他不得不离开的原因。第二天早上,阿十告别了这座城市和这条路,他给八哥和丁瑶留下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两行字。走的时候,一个人一把吉他,跟来时一样。

  后来阿十回到了位于首都的家,阿十觉得这四年是一场漫长的旅途。旅途中,经常遇到这样一些人,他们沉默、哀伤、愉悦、平静、叹息、欢笑。阿十揣测他们的内心,却无法得知真相。特别是那些背着包独自旅行的人。阿十觉得他应该做点什么以纪念那些人、那些事以及那段旅途。所以阿十去了处于南北交界处的c市,在c市最繁华的街道开了间酒吧。那天,酒吧来了一个熟人,那时已经是2015年的夏天。那是阿十以前在d城认识的人。在他那里阿十知道了他离开d城以后关于丁瑶和八哥的事。

  这天阿十一如既往的坐在酒吧柜台前,进来一个人,身材略胖,“欢迎光临。”来人看着阿十,惊讶的说:“你是阿十,你这小子,一声不吭的就走了,居然跑这里来了。”说着,跑过来一把抱住了阿十。“啊,胖哥,你怎么来了这里。”进来的人是以前阿十在d城认识的人,陆展,有些胖,大家就都叫他胖子。“我就是c市人,你小子回家了,老八也回家了,阿瑶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想着我也该回家了,就回来了。话说你小子怎么跑这里来了。”“啊,什么。”阿十有些错愕。唉!胖子明白阿十的感受,一声叹息后拉着阿十坐下,自顾自的拿了瓶酒,给阿十和自己都倒了一杯。

  胖子一口灌下一杯酒,又倒了一杯。才慢慢的说:那天下午我们才知道你走了,我们都说你是想家了,不好意思跟我们开口所以自己偷偷溜了。但其实我们都知道,你只是不想让自己打扰阿瑶和老八而已。你走后没多久,阿瑶自己一个人回了古城,大家问她老八呢,她也只说老八回家了。我们就把你留下的信给她看了,她拆开看以后表情有些惊异,随即好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也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雪瑶挂了电话后就开始蹲在地上哭……

  胖子继续说:你也知道,当初阿瑶一个人刚出来时钱和吉他都被偷了,是老八收留了她,并给她找工作,在把她带入了圈子里,就像带你一样。只不过阿瑶遇见老八时她已经心灰意冷。可是老八跟阿瑶终究不一样。胖子叹了口气,阿瑶喜欢老八,我们都知道,可老八不知道,只是单纯的把她当妹妹。就像你喜欢阿瑶,阿瑶不知道,只把你当弟弟。后来老八回来了一次,我们才知道从西藏回来的路上,老八的母亲生病住院,老八让阿瑶先回来。阿瑶就跟老八说……可是老八只把阿瑶当妹妹啊,何况阿瑶跟老八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去年老八在他母亲的强力要求下结婚了,新娘是他的发小。他在他们老家的那个小县城里安了家……

  听完胖子说的话,阿十早已泪流满面,一口吞下了整杯酒。他笑了,随后又捂着头大哭。丁瑶的音容笑貌在他眼前浮现,仿佛八年前的那一天。阿十17岁那年进入了首都最好的大学,也就是在那里,他遇见了比他高两届的学姐丁瑶。阿十曾一个人冒着大太阳站在丁瑶的宿舍楼门口不远处,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只为了能远远看她一眼,哪怕丁瑶从来没注意过他。那时的丁瑶学姐太过耀眼,耀眼到阿十不敢接近。可只是偶尔打几次招呼,阿十也会开心很久。后来,丁瑶学姐毕业了。阿十听说她去当了流浪歌手,两年后,阿十毕业了,也追随着她去当了个流浪歌手。阿十觉得他是幸运的,他刚走上那条路就遇上了她。后来,他用了四年的时间去守护一个人,在他觉得她可以不用她守护了以后。他就一个人转身离开,却没想到,他离开时是她最需要陪伴的时候。

  丁瑶一个人拆开了阿十留下的信。上面写着简简单单的两行字: 远方有诗,可从来不曾属于我。而丁瑶留给父母的信是:远方如果有诗,那一定可以属于我。

  要天黑的时候,胖子走了。阿十一个人站在酒吧楼顶,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台电话,你好,我叫徐十,我以前是个流浪歌手,现在是一家酒吧老板。我想给一个叫丁瑶的人留言:我是阿十,我在c市,如果你累了,就来这里找我。好的,那我们祝徐先生早日等到他喜欢的人,那现在我们来接入下一位听众的来电。阿十挂了电话下楼,酒吧里的旧收音机里传来一个男声:你好,我叫周南…………

  十南酒吧

  像每个初春季节一样,轻柔的风从远处吹来,带走了整个冬天的凛冽,c市迎来了最清新的黎明。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旁,有一座只有三楼的阁楼。在高楼大厦间显得那么的不起眼,却又是那么的突出。这座房子的外部装修并不奢华,大门上面简简单单的写着几个字——十南酒吧。 十南酒吧的前身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小酒吧。之所以叫十南酒吧是因为两个店老板,一个叫徐十,一个叫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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