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啵

1500字,写人,初二作文
发表于 2020-08-14 17:50

  小时候总是去傍晚桥头买烤番薯,烤番薯很烫,滚滚的热烟让眼睛前都蒙上一层雾,过路的车带起一片尘灰,与烤焦的嫩皮一同吃进嘴里,还会跟人躺在草地上数电线杆上的麻雀。

  麻雀有几只就对山里说几遍自己的名字,一遍遍听自己的回声,拿了第一张绿色钞票去买营养快线,以前还憧憬过早晨揉着眼睛打开牛奶箱拿出鲜奶,穿着校服去学校,跟人炫耀透明玻璃杯上贴的卡通贴纸。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在跟我说,营养快线过时了。

  很少人打滚珠玩了,更没有人会闲下来跟你打水仗,打湿新买的衣服。小时候那种热忱与美好也都消散了。其实没有。我还是可以从别人写的故事里找到自己。

  嘟嘟,我们一周年快乐。

  现在我在用耳机听着任然的后继者,“时间真的好像长了脚的妖怪,跑得飞快。好像后来我们都离开,各自生活在喧嚣未来。”突然恍惚,觉得网络生活就是这样子。

  我固执的觉得我们19年那一群人就是一个时代,没有一群零七后零八后,我们可以很快活的在这里玩耍,聊天。你和愿愿的工会都是我们的聊天地点,而聊的都是五花八门。

  想跟童年的你一起玩。

  我小时候不跟人玩,谁跟我说话我就拿弹弓挞他。越长大,越孤单,越怀念。

  其实好多关于你的故事,你之所以说我最重要的一位人,是核心区。因为我每次向你抱怨,你都会很好的接受并且轻轻的抚慰下受伤的野兽的我。

  我像是张雅无爪的野兽向你跑夹,你与别人不同,与我见过的山间野兽不同。

  每次跟你聊天,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心动。我知道网络感情不靠谱,但是我就想赌一把,赌两个之间很特殊,去赌我对你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位人。大部分都是我在对你说,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年龄的原因吧。

  有必要提的一点就是,我很喜欢我们三岁的年龄差,这让我们会在对方看不见的。地方闪闪发光。开学你就是高三生,而我是初三生,各自奔向高考和中考,我很喜欢这一点,因为我们都会很好。你也要努力呀。

  嘟嘟我会努力。但如果有一天,努力失败了,你要原谅。你要自己好好成长。

  我给你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我有一个朋友是近视眼,一直没配眼镜,说他戴眼镜不好看,于是我给他配了一副隐形眼镜,整个世界顿时明亮了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淡定的说分手吧。然后他又照了下镜子,哭着喊着求我不要走。

  好不好笑呀。如果你可以说我了解你的想法,那么我也会尊重你的选择,我们把时间发在相处上,不要花在角力上,你不要尊重我,请喜欢我。

  打啵。

  因为太喜欢你了,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犹豫,在担心自己到底配不配上。偶尔也会犹豫,觉得为什么我们之间感情,可是请你再努力一下。我们的结尾不应该是这样。

  “我们和好吧。”

  果然我还是对你说了这句话,你是我这些年吵架最多的人,好吧,我承认是我在单方面跟你发脾气。我总是感觉我跟你发脾气,你就像看一个小孩子耍闹一样,真的有点伤心。

  我不是故意跟你要发脾气的,我喜欢很多想事情,当出现了一件事情就会百般无聊,我多愁善感,所以会上你炒的扎啤机,但这不是也验证我们感情好吗,只有感情好的人才会向对方发脾气,不是吗?

  去年看到一本杂志上说:人要去做一件事情有很多理由,比如听了某个人的一句话,爱尔兰里的风里有三叶草的香。

  “有一次回家乡爸爸来接我车,意外在半路叫来的拖车司机竟然是张贺,他满脸油污,但意气风发,笑起来人像。星星都塞进了眼睛里,他忘了我,他说北京回来的姑娘就是不要。我笑了笑,看着他,好像突然懂了。他说过,爱尔兰里的风里有三叶草香,原来那是关于自由的味道。”

  午后的蒲扇轻摇,墙头的橘猫忙里偷闲的呓语,树桠上的樱桃红得发烫,这些都足以撑起盛夏傍晚的巷子口。那时候我还没有长大,我以为我长不大,岁月就不会逃。 风会淹没往事,但总有人会替你记住。

  我口是心非的话语也许可以为我的眼泪开脱,但你还是不是前提的偏袒我。 你是一束光,一束暖黄色的光,穿过层层阴云来到我心里。

  认识嘟嘟时,我十四岁,在一所初中读初二。那段时间好像是青春叛逆期还是什么,我一整个初二一整年都没有,很开心过,在家里父母骂我,几乎隔两天就要打吗?我在学校里没有同学喜欢,我都是一个人孤零零坐着。

  但是我之所以庆幸的是,因为我最难熬的一段时间有你们,前方有光,有你。

  鲸鱼的头有那么大,喷出的水柱又高又细,加州的蒙特雷海湾可以观赏鲸鱼。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我们一起去看鲸鱼,加州的蒙特雷海湾,有成群结队的鲸鱼,你和他们一样自由,潇洒,漂亮。

  我在电视上看过,加州蒙特雷海玩的鲸鱼,从水面上腾空而起,自由如飞鸟,潇洒如少年,阳光下溅起的浪花,比想象中的更绚丽。

  正儿八经给嘟嘟写文,给我锁死了这对Best friend给我磕死了。

  想说的话太多了大概就是我喜欢你,小周真的不会像爱嘟嘟那样再去爱别人了,他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

  虽然我和嘟嘟只有放假才会唠唠嗑,但是我对他的喜欢只增不减。没有办法言喻的喜欢,嘟嘟的魅力真的大。

  我今天翻了翻以前的截屏,才发现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我也陪你有一段时间了。从刚开始简陋的文笔,到现在偶尔可以写自己喜欢的文字。中间磕磕绊绊因为有你还是坚持下来了

  我来宝典的第一次成长是嘟嘟陪我。

  以后见了你一定要掐掐你脸颊上的肉肉,把你的小手握成团很宝贝地塞进口袋里以后想跟你吃一盘食物,喝一杯可乐,戴一条围巾逛同一条街,睡同一张床。看同一部电影,穿同一套衣服。

  虽然不知道能陪你到什么时候,但是嘟嘟这个人最起码我是拥有过的。

  想和你一起听雨,一起看幼稚的动画片,一起嚼口香糖,还有一起长大。

  想和你走在乡间小路的田野上,一起在小溪边抓鱼虾蟹螺,一起捡扇贝,在老屋子里追打戏耍。想跟你一起放烟花,一起等电影散场,一起坐在没栏杆的天台上,提起儿时趣事,都会笑的开怀。

  生活让人觉得很美好,看好看的人,做漂亮的事,和喜欢的人在同一天空下。大街上川流不息熙熙攘攘,有某某某会悄悄护在后方。

  将来如果被一只只铁锹翻动了泥沙,那里只剩废墟,我们依然有属于我们自己的sunny day。

  给你一个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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