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球狂》
校园落日红霞,
少年篮网球袜,
变向后仰绝杀,
汗如雨下 ,
运动人在天涯。
真好,从初中开始,到以后退休,可以一直呆在学校,有操场可陪,有篮球可打。
读小学时,学校没有篮球架,没见过篮球,电视上也没有见过篮球赛。那时操场上有2个乒乓球台,两小块薄木板加一个乒乓球就可以玩了。人多,排很长的队伍,玩两下就下去了。所以那时玩得最多的是追逐,踢毽子和跳远,或者冬天几个人挨着墙壁站着使劲地挤,这样会暖和些。
上初中时,在学校开设的体育课上又学了羽毛球,踢了足球。不记得初几时学校的泥巴操场上弄了2个篮球架子,没有篮球,也记不起第一次打篮球是什么时候,初中毕业前也没打几次,不知道规则,不太会运球。
我的高中水泥场地就一个全场,两个框,其他的框都在泥土地上,但是班上有篮球。我吃饭快,吃完晚饭后就可以拿着篮球去土地的篮球框投会篮球了,周末可以和班级的同学打会3✘3了,也终于搞清楚了翻腕、走步等规则。起步得晚,左手已经练不好运球,高中三年了连三步上篮和跳投都没学会,但我就是喜欢。最早看的比赛是高中的老师组队在水泥场地打,还有我帅帅的班主任。没有电视,没有有线,乔丹的最后一个三连冠时代的总决赛我都没有看过。
20岁时考上了师大,这里场地很多,这里打球的人很多,这里的空闲时间也很多。一个宿舍的人就能打个半场,宿舍和宿舍能打4✘4,班级间可以打全场了,在我们那个年代,不打篮球的男生真的是屈指可数,虽然我们穿着的可能是双星牌带脚钉的足球鞋。
时间拉回到10年前,学校工会每学年都会举办教师篮球赛,我们系能出5到6个人,刚好可以打个全场。我们个子都不高,但也能赢下其中的大多数球队,最好成绩是第二名,我们能跑,累死我们前把他们累死就赢了。
这10年中每周还能玩2到3个下午,几乎学校的会打篮球的学生我都和他们打过,很多学生我都认识。特备是我教过的学生,有时直接约好开战,用篮球征服他们,当然这部分人数学一般也学得不错。一直觉得要是自己是一个体育老师就好了,就可以每天快乐的打球,和学生一起打球就是我的工作。
自己性格上小有缺陷,很多事上表现得很是胆小而懦弱,唯有在打篮球时信心满满。读研时有同学曾说,你打篮球时最帅最自信,跟平时比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我也深表赞同。165的身高可以凭借弹跳去跳球,克串下中缝,当我们队的盖帽王,只不过青春再也回不去了。
我写的诗,大多数时候女儿是第一个读者。她读了《篮球》的第一段,说我好贪心啊,打个篮球竟然有这么多要求。是啊,年近不惑,已不是那个再敢穿着双星足球鞋在篮球场上一跑一下午的追风少年了。没有合适的人,没有合适的装备,该放弃的只能慢慢放弃了。
我是一个篮球迷,或者是科密。那个男人退役了,只留下了回忆。现在周末空闲了也就能打一个小时,打不动了,就坐在篮球场边。看年轻人不停地奔跑,流畅的运球,漂亮的传球,准确的抢断,一些很特别的姿势但很准,永远能够找着有趣的镜头,可以和解说一样说声“漂亮”或者“好球”。也偶而能碰见穿着紫金色球衣的8号或者24号,当然也有美如画的后仰投篮,真好!
给我夕阳,
给我水杯,
给我篮球和场地,
给我朋友,
给我愉悦。
我的周末,
那令人向往的,
不同于往昔的自己,
奔跑在校园的操场上。
阳光下,
又见昔日的美如画,
如痴如醉!
【作者的话】很高兴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这篇文章准备了好久,依旧词不达意,就这样吧!这张照片是女儿给我拍摄的,我最喜欢的照片。